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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
2019-12-03

成都博物馆藏品入藏程序

      1、采集、捐赠、征购、拨交类文物,根据相关管理制度,经鉴定评估通过并完善相应程序后,方可入藏。
      2、所有发掘、采集、捐赠、征购、拨交、交换、复制等文物,由经办人填写文物入馆凭证,连同文物交总登记登记入藏。
      3、总登记将拟入藏文物登入总账及分类账,并登入藏品管理系统。
      4、拟入藏文物入库前,均需由总登记根据具体情况向文物保护与修复部申请文物清洁、消毒或修整。
      5、入库前清洁或修整工作完成后,及时进行文物照相,记录文物原始情况。
      6、根据文物类别完成入库。